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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赠与给妻子之后贷款谁还


陈某与妻子王某于2018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按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陈某名下,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分配出现矛盾,陈某将房子赠与给了妻子王某,两人签订了赠与协议,而且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但由于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所以房子依然登记在陈某名下。现在两人因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房子所有权虽已归妻子王某所有,但房子还登记在陈某名下,以后这房贷该如何还呢?
房子赠与
【锦盾房产纠纷律师解析】
未还完房贷的房子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本案中,虽然两人婚后所购房屋,现所有权已全部归王某所有,原则来说,房贷应由王某个人承担。但是,由于夫妻之间的协定,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银行作为债权人是不受约束的。虽然陈某已将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了王某,但贷款人为陈某,且婚后买房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双方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对于该债务也都是付有偿还之责的。
离婚房贷谁还
两人也可以到贷款银行,与之协商,申请还款人变更手续,银行审核通过后,可以变更还款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不会同意)。所以,两个人可以尝试另一种方法,由王某筹备资金,提前将房贷还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减少将来因房子产权、房贷等产生纠纷。
以上是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纠纷律师针对夫妻之间按揭房赠与相关问题的解答,离婚时双方可就房贷偿还达成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可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案情具体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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