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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婚前张某用自己的20万存款购买了股票。婚后,张某利用业余时间炒股,时常买进卖出,股票一直由张某自己操作买卖,王某没有参与,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股票增值部分15万元。股票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票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锦盾律师解析】
要弄清股票收益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清楚一个概念,即这部分财产是自然增值还是投资收益。
自然增值是财产权人因所有人以为的原因而导致的财产价值增值的变化,财产权人没有在变化过程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购房因为房地产市场因素整体上涨,该种自然增值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投资收益,是对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等人为因素的介入而使财产增加,所以婚姻法将投资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如果张某婚后对于买入的股票没有进行过管理,是因市场因素产生了增值,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的。但根据上述案例中描述可以看出,在婚后张某对股票进行买卖操作等行为导致股票增值,也就是婚后对股票进行了投资管理,应依照《民法典》认定为投资收益,此时的股票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上述案件,法院判决:婚前的20万元仍属于张某个人财产,增值部分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割。
以上是锦盾律师对于“股票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的解答,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是世界上最小的经济共同体,两个人只有互惠互利,才能有皆大欢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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