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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笔签名的遗嘱为什么被认定为无效


许先生三十出头,还是未婚单身,因幼年的时候父母离婚,许先生由母亲一手带大,跟父亲鲜少联系。在前几年的一次体检中,许先生被确诊患有癌症。他希望自己去世后,能给母亲的晚年留下一份保障,所以决定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都留给母亲。
亲笔签名的遗嘱为什么被认定为无效
于是,他就在家,用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好:“去世以后,我的所有财产归母亲所有”,并在纸上签上名字,写下日期。之后,许先生因病去世,许先生的父亲突然找上门,要求分许先生的遗产。打官司,拿着许先生遗嘱的许先生母亲还输了,许先生亲笔签名的遗嘱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无效呢?
锦盾继承律师表示,本案中,许先生在A4纸上将遗嘱内容打印出来,只有签名和日期是自己亲笔写的,其形式是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是属于打印遗嘱的范畴。打印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没有见证人见证和签字的情况下,这份遗嘱的效力就无法得到保障。
亲笔签名的遗嘱为什么被认定为无效
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许先生的父亲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可以取许先生遗产的。
锦盾继承律师提醒,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书面文件采用打印的方式,但遗嘱是一种很特殊的书面文件,用打印的方式很容易模仿、篡改等,所以民法典特殊规定,打印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名并全程参与每个制作环节,尽可能的避免造假的情况。
最后,如果对遗嘱的形式、要求等不甚了解,还是建议找专业的继承律师,辅助订立遗嘱,避免所立遗嘱无效,财产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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