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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要对半分吗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大多数都逃不过房子的话题,结婚要买房,离婚要分房,由于房产价值较大,往往更容易产生纠纷。武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2020年6月,武先生与赵女士登记结婚,婚前武先生的父母为全款为其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武先生自己名下。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要对半分吗
结婚的时候,赵女士提出了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武先生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这一要求,将房子的产权变更在两人名下。
没想到,这段婚姻才持续了短短7个月,赵女士就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了离婚,并且要求分割房产,要求补偿给她房产价值的一半金额。
武先生对此非常气愤,房子是自己父母婚前出钱买的,赵女士一分钱没出,现在竟然要求分走房子的一半。武先生和其父母向律师咨询,赵女士真的有权分走这套房子价值的一半吗?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要对半分吗
【锦盾离婚房产律师解析】
对于武先生和赵女士之间的纠纷,锦盾离婚房产律师表示,虽然现在房子登记在他们夫妻二人名下,视为武先生对赵女士的赠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但并不代表可以简单的对半划分。考虑到房子是武先生父母全款买的,两个人结婚仅8个月就离婚了,婚姻存续时间短,并且武先生在婚姻中并无原则性过错,锦盾离婚房产律师认为,房产大部分价值应归武先生所有,但赵女士仍有仅享有小部分的房产价值。
锦盾离婚房产律师提醒,一方婚前的房子,加了配偶的名字,很多人都误以为,房子理应两个人一人一半,但在司法实践中,即使该房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也并非一律平均分割,具体怎么分割,一般来说有约定的按约定来分,没有约定的,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中有无过错、婚姻存续时间等具体情况作出公平的审理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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