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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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存在的价值是为了对双方按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但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些卖家抵挡不住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利益诱惑,房屋在买卖过程中,由于交易周期较长,变数诸多,由于房价的浮动,导致毁约的情况屡见不鲜。在买二手房中,卖方违约,还没经过网签,起诉后,法院判决下来能强制过户吗?
二手房买卖纠纷
【案例回顾】
赵先生名下有一套房子,由于直接购买房子,第二套房就没有办法享受首套房的税费优惠政策。而赵先生目前住的房子面积略小,想找一个大一点的房子,由于资金不太充足,赵先生决定先把名下这套房子卖了,再买房。于是赵先生于2018年10月份卖过房后,并在次月签下了另一套二手房。
双方对价格沟通好后,签房屋买卖合同也很顺利,赵先生也按时依约定交了购房定金。但在网签阶段,卖方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网签,在多次沟通之后,卖方才说因为房价上涨,所以觉得自己卖亏了。
二手房买卖网签买卖过户
【锦盾律师解析】
房价的上涨对于二手房交易有很大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卖方违约不配合过户或者“一房两卖”的情况,如果买方,想继续履行合同,且与卖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张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其违约责任。法院经过庭审,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
面对房价上涨,卖方的违约行为,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锦盾律师建议大家,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明确每一个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预防纠纷的发生。
最后,锦盾律师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如果双方达成购房意愿,最好尽快完成房产的网签手续,避免买卖双方受到房价的波动,出现违约行为,影响房产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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