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首页 / 业界动态
2017年,赵小刚(化名)在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了王小丽(化名),双方对彼此感觉都还不错,而且也非常聊得来,经过半年的相处,双方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两个人结婚后,购置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做为两个人的小家,婚后两个人逐渐意识到婚姻与恋爱的不同,各种琐事接踵而来,两个人争吵不断,赵小刚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便向王小丽提出了离婚,一开始王小丽并不同意离婚,但赵小刚急于摆脱这段不愉快的婚姻生活,表示愿意“净身出户”房产归王小丽,后两人于2018年6月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净身出户
然而,2018年9月份赵小刚以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考虑清楚,净身出户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锦盾房产纠纷律师解析】
锦盾律师认为,离婚时净身出户赵小刚,有权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主张是否能获得支持,还要看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有被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法院无法支持赵小刚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请求。
在本案中,赵小刚和王小丽是在2018年6月份办理的协议离婚,而在2018年9月份赵小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其起诉时间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因此,法院应该受理其案件。
重新分配财产
虽然法院受理了赵小刚提起的诉讼,但是赵小刚并未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在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明确赵小刚与王小凡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赵小刚是自愿同意房产归王小丽所有,两人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因此,赵小刚对房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重新分割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由上述案例,大家可以看出离婚时净身出户,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但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即使是在诉讼时效内,法院受理了,也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离婚协议是受胁迫、欺诈等情形下签的,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锦盾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慎,莫因一时冲动,导致悔不当初!

锦盾律师咨询

 

上一篇: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有效吗

下一篇:孩子不能偿还债务法院可以拍卖父母名下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