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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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财富额的提升,很多人都意识到了遗嘱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生前确立遗嘱,以便对逝后自身遗产做出安排。但人的想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立完遗嘱后,对于财产分配有所变动,又重新立遗嘱的情况。那么,一个人立有有多份遗嘱时应该怎么办?
多份遗嘱纠纷
【案情回顾】
王先生的父亲于三个月前去世,父亲离世后,王先生发现了他在生前确立的多份遗嘱,经查验,这些遗嘱均有法律效力。
但是,不同遗嘱的条款间存在冲突,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锦盾律师解析】
老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本意是为了防止亲属之间因继承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被继承人在不同时间以不同方式订立了多份遗嘱,并且遗嘱之间相互冲突,反而造成继承人之间争夺不休的状况。
锦盾律师继承纠纷
锦盾律师表示当遇到有多份遗嘱的情况,应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当存在多种遗嘱,且内容无冲突时。
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的情况下,可同时适用。例如,老李立了三份遗嘱,在遗嘱中分别把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子给了自己的三个子女,这几份遗嘱内容无冲突,便可同时发挥效用。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时。
当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时,应以最后确立的遗嘱为主。例如,赵先生出现意外情况,在医院里以为自己不久于世,便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将财产留给了自己的儿子。经过后续治疗,赵先生脱离了生命危险。直到多年后,赵先生又确立了一份遗嘱,将财产该留给女儿,那么,就以赵先生这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之前的遗嘱无效。
遗嘱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影响整个家庭的和睦关系,这可能也违背了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初衷。
以上是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对于“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问题的解答,相信大家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关于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可以随时咨询锦盾律师,让专业律师为您做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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