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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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份,赵某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出租给周某,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2000元,租期为两年,如需提前解约,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2019年9月份,赵某因需用钱,想将该房卖掉,有了这个想法之后,赵某及时与周某进行沟通,以免卖房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房屋租赁纠纷
2020年4月份赵某再次跟周某沟通,告知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2020年6月1赵某和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告知周某需要解除合同,并承诺全额退还押金,周某也表示同意,但在交房时即遭到了周某的拒绝,周某以合同还没到期为由,要求赵某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双方协商多次无果。租户不配合交房也不搬走,业主该如何维权?
【锦盾房产律师解析】
当遇到这种情况,锦盾房产律师建议房主,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或居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如果法院终审判决租客搬走的情况下,租客仍拒不搬离,业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让租客尽快搬家。
锦盾房产律师
锦盾房产律师表示:本案中,赵某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周某以合同没到期为由,要求赵某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律师的调解下,周某同意在2020年6月20日前搬出,赵某退还押金2000元,并减免6月份期间居住的租金,双方接受这一调解建议。
通过上述赵某遇到的一个案例,我们清楚的了解到,当我们遇到此类纠纷时,若双方协商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应当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不管是调解还是诉讼,律师都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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