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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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与刘某离婚时,约定将位于XXX小区房屋归郑小某所有,双方不得变卖。但2018年3月2日,郑某某与马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XXX小区房屋以50万的价格卖给马某,协议签订时,郑某某向马某提供了虚假的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位于XXX小区房屋归郑某某所有”,协议其他内容与郑某某、刘某签订的真实协议一致。后来,郑小某起诉要求确认购房协议无效,要求马某返还房屋。父母未经同意卖掉属于子女的房产有效吗?
父母未经允许卖掉子女房产
【裁决要点】
本案中,郑某某作为郑小某的法定代理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代理郑小某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内容亦符合法律规定,且郑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涉案房屋的转让损害了郑小某的合法利益,因此,应认定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锦盾律师解析】
父母通过出卖或设定抵押权等形式,处分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司法实践中对该类处分行为的效力认定并不一致。以子女房产设定抵押权的案件中,认定合同有效的案件数量上多于认定效力待定或无效的案件;父母出卖子女名下房产的案件,认定有效的占绝大多数。
锦盾律师
锦盾律师建议:在生活中,一些父母在买房时,为考虑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买方在购买这种二手房时,一定要清楚房主和卖房人的关系,务必做到在买房时征得房主(所有人)的同意。当然了,需要卖房者是房主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论房主同不同意,只要价格合理、符合市场价值,卖房协议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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