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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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有居住权怎么办


张先生于2021年6月买了套二手房,支付了房款后,房子顺利的办了过户手续,满心欢喜准备搬入新家的张先生,却遇到了意外情况,自己花了一百多万买的房子却住不了,因为卖方王某的前妻赵某对这该房子享有居住权。
买的房子有居住权怎么办
王某和赵某于2021年3月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该房产所有权归王某所有,并过理了过户手续,同时协议约定赵某对该房享有居住权,并办理了相关登记。作为买方的张先生对此万分无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买的房子有居住权该怎么维权?
【锦盾二手房纠纷律师解析】
本案中,卖方王某对于房子设有居住权,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未提前告知张先生房屋设有居住权,没有通知到位,属于违约行为。而且卖家王某隐瞒房屋设有居住权的重要事实,造成买房张先生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买方张先生可以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卖方王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买的房子有居住权怎么办
在此,锦盾二手房纠纷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居住权”是终生的,那么拥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住到自己去世为止,即使房子所有权人变更了,也无法取消其居住权,所以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谨慎,调查清楚房子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有无登记居住权等,以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另外,作为卖方,锦盾二手房纠纷律师也建议,在买卖过程中,如实告知房屋的权利状况,以免因居住权等产生纠纷,不仅买卖不成,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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